2019年1月14日毅恒讲习堂第九期,我们邀请到了PEER的朋友,残障权利和文化研究者,自身也是视障人士的倪震老师与PEERs分享“反思残障与教育的关系”。
在此期毅恒讲习堂中,倪震老师主要围绕了以下四个问题展开分享:
1、在中国,残障学生在现行教育系统中的处境如何?
2、对于个人、社会和学校来说,残障意味着什么?
3、实现“融合教育”,现在我们面临哪些制度和文化障碍?
4、残障作为议题能为公民教育提供怎样不同的角度?
本次分享中除嘉宾分享外,现场伙伴和嘉宾还展开了丰富的讨论,大家就“残障议题”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期待通过此次毅恒讲习堂,大家对于“残障”能有更深的了解,并且在之后引发更多的行动。
下文为1月14日毅恒讲习堂第九期,“反思残障与教育的关系”删减版内容。
编辑排版丨曾笑盈、龚玉廷
PEER导师发展部
一
在中国,残障学生在现行教育系统中的处境如何?
根据2006年的一项统计,我国共有8296万残障人口,相当于中国全部人口的6.34%,这个比例放在世界范围内来看是比较低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世界上大概有10亿残障人口,相当于每七个人中就有一个残障人。我不知道这个数据是否出乎大家的意料,可能在国内,至少我的很多朋友,他们说并没有感觉到残障人口有这么高的比例。
受到残障人影响的远不止这个数据,因为每个残障人背后都会有至少一个家庭,即使家庭规模可能相对比较小。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还是在那七个人当中,可能大概有三、四个人会受到残障的影响。
那么,为什么我国的残障人口比例相对较低呢?这是因为我们采取了一个比较严苛的统计标准。我国规定了七类残障,比如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肢体障碍、精神障碍、智力障碍、言语障碍等。但其实在世界卫生组织的语境下,或者说目前国际公认的语境下,残障并不是能够按照医学标准来划分的人群。
残障人士在目前的教育系统中处境怎么样呢?我们国家的残障人士接受教育情况并没有一个官方公布的完整统计数据;官方数据只显示了持证的,或者是在特教系统进行了登记的残障人的情况。目前大概有40多万残障学生在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上学。
接下来,我将用一些比较直观的方式,和大家分享残障人士在教育中的处境。
在2012—2013年之间,我曾做过一个研究,关于中国大陆地区残障人士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面临的障碍问题。最后调查发现:很多人认为国内残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面临最大的困难在于高考——这一种关卡性障碍。
但在我看来,更大的障碍在于,他们所接受的教学质量是很差的。差是怎么导致的呢?
在我国,为残障人士提供的教育是“双轨制系统”。也就是说,一个残障人士,从幼儿园、小学、进入义务教育系统开始,就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去普通学校,和其他普通学生一起读书;另外是去特教学校。由此形成双轨制的两种教育起点。
然而现实中,很多残障人是没有选择机会的(虽然纸面上存在不同选择)。因为当他们去普通学校上学时,往往会直接被拒绝,或会被要求去特教学校。
双轨制存在着很多的不平衡状况。大多数情况下,特教学校的学生如果想转学到普通学校,是非常困难的。比方说,我在研究中发现:很多残障人在小学升初的关卡想转回到普通学校,那么学校可能就要进行测试,但由于特教学校教学质量相对比较差,他们可能就没办法通过考试。还有一些人想在升高中时转回普通学校,这个时候就更麻烦,因为中考是相对正式的考试,政府考试办没有办法提供特殊的试卷,比如听障学生考英语的时候,学校没法提供适合听障学生的试卷,也就没法进行打分。
另一个更严重的关卡是体检,残障人往往不符合体检要求,被刷下来。比如高考就有体检的要求。所以大多数残障人没有办法回到普通学校。当然也存在一些残障人士比较幸运的情况,可能因为某个学校比较开明或者其他原因,同意其入学,但这也不能保证残障学生进去了之后,能否一直顺利地在普通学校完成教育。很多时候,因为学校没有提供支持,他们可能在不同的节点上融入不好,可能因为学得艰难,自己提出申请说还是去特教学校。
所以双轨之间,最主要的流向就是特教学校。原本在政策上,设计特教学校的初衷,有用作“兜底”的意味,是鼓励学生去普通学校的。但是从刚才所说的一套机制下来,特教学校已经不是“兜底”的选项。因为学位是有限的,特教学校招生时也会选择那些程度比较轻的学生。
在2013年的时候,我还做了一个人类学研究——在一个盲校观察了一段时间,我想了解当时的盲校和我1993年时就读的盲校有什么区别。
我先交代一下我上盲校的时候的情况,举一个例子吧。当时,只有我一个是来自县城的学生,其他同学都来自农村。因为很多城市的残障同学家长觉得盲校太偏远(一般在郊区),来看了之后觉得条件太差,宁愿不让孩子接受教育,也不想孩子受罪。另外还可能是我的农村同学的家人比较忙,没有时间照料他们。第一年有20多个学生,第二年就只有5个学生,因为很多同学发现条件艰苦,走掉了。但我留了下来,一直上学,上到大学毕业。我本科学的是针灸、推拿,但我不喜欢中医,也不喜欢这个不是自己选的专业,然后毕业的时候找不到工作,就回到母校去教书。
我担任的是代课老师,很多老师不想教授的课就由我来,于是承担了小学三、四年级的英语,和中专的针灸推拿课。在教中专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一个新学生。我在第一节课时就发现他比较奇怪,因为在和他互动时,他的语速很慢,能听出来是第一次走进学校,很紧张,而且用的是一套完全没有受过教育的成年人的语言体系。下课之后,他来找我,跟我说:“倪老师,我们之前是同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也是1993上学的,后来我爸说条件不好,就回家了。” 顿时我非常错愕、震撼,有一种五雷轰顶的感觉(没有一点优越感的意思)。我很好奇,这些年他都去哪里了?他去干什么了?我没有详细问,也不太敢问,但是可以从他的反应、动作等整个状态看出来,应该是没有再接受教育。他这时又回来上学,是因为他父亲觉得他已经成年了,承受力更好一些,另外他也需要一技之长,可以学推拿,将来养活自己。
说到2013年我做人类学研究去的这个盲校,它和我当年上学的地方非常相似,也是在城市郊区,也是在一块坟地上建的。这个学校里,老师非常轻松,每天只有六小时的工作时间,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两三点就下班(不像大家在新闻媒体上看到的那种状态)。总之我发现,和我上学的时候变化不大。比如有这样一个现象,八岁的孩子(一年级的学生)可能会跟四十多岁的人(比如我的那位一年级同学,年级打了才回来学一技之长,或者中途失明来到学校)住在一起;在这样的环境中,“性”的话题非常开放。成年的学生谈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小孩子耳濡目染,也会应用到日常语言之中,比如在讨论或争执的时候使用一些和性有关的字眼,尽管事实上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另外,学校实行的是寄宿制、军事化管理,学生出门需要请假,而且老师一般不予批准。学校和外部的交流是单向的,比如在儿童节、中秋节的时候,会有外面的人送东西来,或者参观一下学生的手工制作、节目表演,过程中没有什么实质交流。
所以在这样的一种双轨制教育体系中,不论是微观还是宏观层面,其实是把残障人从这个社会中隔离、封闭了起来。这也导致了我一开始所讲到的,许多人对我国的残障人口的存在比例,缺乏直观的感受。
二
对于个人、社会和学校来说,残障意味着什么?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残障对于你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先说一下,我想象的对于每个人意味着什么。我觉得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其实意味着如何与残障人打交道。
比如在公共场合,或者某个具体的场景下,遇到一个残障人的时候,我们必须要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如何与他交流?我怎么称呼他?当代社会在称呼上,我们已经不太可能再用“瞎子”、“瘸子”等,可能会采用“视力障碍者”,“您身体不方便”等说法,也出现了“视力面临挑战的人”、“能力不同者”(different-able)等称谓。这些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尝试和思考,但是不管怎么称呼,背后依然存在一个身份政治、政治正确的问题,而一旦所谓的“残障”意识开始出现,那么残障人和非残障人之间就产生了隔阂。
到底怎样称呼是合适的?我觉得真的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或许最合适的方法是,根据每位残障人的偏好去称呼,比如朋友之间谈话如果叫我“盲人”、“瞎子”什么的,我都不介意,不会感到冒犯。当然大部分情况下还是要区分场合。这并不是一个小问题,整个残障运动的发展正是围绕着这样一件事情展开,因为我们如何称呼一个人,包含着怎样看待、想象他;我们希望被他人怎样称呼,也包含了自我的认知和想象。
现在有一个学科叫残障研究(disable study),这些年来一直在发展,主张用一种跨学科的视角去看待残障相关议题。根据残障研究,“残障”这件事情(我们如何看待残障、如何经历残障等)大概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残障的“传统模式”,指在工业社会之前,人们认为残障孩子的出生是因为父母被诅咒了,残障往往被人们居高临下地取笑、怜悯,在中文的语境中更对应于“残废”的概念,人们与残障人缺乏深入的交流。不过,这种模式是否真实、广泛地存在过,我其实有所怀疑,稍后我们再讨论。
第二种模式是“医学模式”,认为残障人是功能或结构上残缺的人,残障对应于中文中的“残疾”,残障人的问题完全是由于自身情况(生理、病理原因)造成的,互动的方式就是通过医学来治疗。
第三种模式是“社会模式”,认为残障是社会原因造成的。比如说视力残障者戴上眼镜就被矫正了;借助轮椅出行的人,如果没有轮椅动不了,但是有了轮椅就能方便出行,但如果到处都是台阶的话,依然不行,如果把台阶取消了,那么就不存在障碍了。这种模式认为残障人面临了更多外部环境的障碍,而不是自身的障碍。
这三种概念我认为都是过度简单的概括,但三种概括的来源都不小。比如第一种传统模式来源于研究者对工业时代之前的社会想象,认为那个时代的人们看待残障时缺乏反思,以及当时的残障人一般被认为多从事乞讨、算卦、黄油加工等工作。
第二种医疗模式,我认为是开始于人类医学发展的阶段,人们假想随着医疗的发展,所有疾病都能治愈。这个时候我们看待残疾人的视角很现实,总想着怎样能帮助、治疗、修复、矫正等。
第三种社会模式是由英国的一些残障倡导机构提出来的,和美国的民权运动、全球的妇女权利运动、多元性别运动等有一定渊源。残障的社会模式在今天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原因很简单,在传统模式和医学模式下,我们关于残障问题的思考角度是很少的;比如在医学模式下,我们所能想象的帮助残障人士的方式,大概就只能是医学如何更进一步发展,这也导致了把残障人集中在机构中生活的方式的出现,如精神病院、盲校等的产生。但是在社会模式下,我们能问的问题就会更多,比如:我们的障碍到底是谁的障碍?是我们的障碍还是社会环境的障碍?为什么残障人就不能跟其他人一样去学习、就业、结婚?一旦提出这些问题,就把残障议题和整个主流社会里的平等问题、社会福利问题、社会制度议题联系起来了。
接下来说一下国内的情况,我认为现在国内其实还停留在医学模式和传统模式的阶段。举一个例子来说,我很少自己去银行办业务,原因很简单,我在我国的法律上,其实不是完全民事行为人;比如说我有公交残疾人证,有一栏是可以填监护人的,如果我有监护人的话,这就意味着我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当银行给我开信用卡、和我订立契约的时候,他们有很多顾虑,比如你到底能不能为自己负责?再比如说去租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房东会考虑会不会把他的东西弄坏,他同时更会问跟我签的合同算不算数。所以直到今天,依然存在非常大的障碍,这都是很直接、也很严重的问题。
但是有了“社会模式”理论,我们就有一个立场可以挑战对方。我们可以说,你在否定我的人格,不仅仅是否定我作为一个“人”的人格,而且是否定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法律人格。虽然社会模式在我看来有些简单了,但是,它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工具。
接下里的问题是,残障研究和对残障的反思给教育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从1960年代开始,有家庭要求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回到普通学校,当然一开始是在北欧、北美等地区。当时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被排斥了,没有得到平等的尊重,于是索要一个在场的位置。但是第一波诉求并不是很成功,经过不懈的奋斗,学校虽然让残障人入学了,但是之后大家又发现这些学生还不如在特教学校,因为他们在学业上得不到支持,老师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助。当然其中肯定不乏成功的例子,但大多数人仍是处于挣扎的状态。
这个时段被称作残障教育的“回归主流阶段”。然后后来又有了第二个阶段,很多学校开始讨论一下给残障学生提供什么样的支持,出现了设立在主流的普通学校的特教班、“资源教室”。除了体育课、音乐课等,残障儿童还是和普通学生一起上学。这些支持,可能比较不成系统,大家也处于探索的阶段。
接下来就是现在我们所处的这样一个更彻底、更激进的融合教育的推进阶段。并不是说全世界都达成了共识,而是在国内外一些地区,开始强调让残障人回归主流,实现“全融合”——无论残障程度怎么样,哪怕是智力障碍者(比如说一个孩子今年八岁上了三年级,但可能智力程度还是一到两岁的程度),也要让他的所有非残障同伴在一起;学校要提供支持,根据残障学生的情况去制定教育方法,他的发展也是和自己做比较。这个阶段是更为激进的,对教育系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怎么看待能力这个事情?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很多时候教育是基于能力的概念;虽然我们有义务教育的制度,但是大部分教育实践中隐含了我们对于能力的期待,也就是会期待某个学生应该达到什么样的基准,会判断某个是否是可以被教育的。这个事情在我刚才提的政策——“有能力适应普通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的残障儿童,才能够进入普通学校学习”——里体现得特别明显,这是能力主义的典型体现。
如果把讨论更往前推进一步,我想以心智障碍者为例子来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心智障碍者其实是残障人里面处境最艰难的,在我们的认知里通常没有被预留位置的群体。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心智障碍者呢?如果说心智障碍的学生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那么是否还有权利继续接受高中教育呢?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心智障碍者的大学教育,大学教育有选拔机制,心智障碍者有没有资格、权利接受高等教育呢?这是融合教育阶段所有人需要回答的问题。
因为我同时既是研究者,同时也担任一些倡导的工作,我其实自己也有一定的立场,我认为当然需要取消能力主义,而这可能是目前在推进融合教育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
刚刚谈论了残障对于学校、社会的意味,接下来我想谈一谈,残障对于个人意味着什么?
我觉得对于个人来说,残障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比如说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我经常受到别人的质疑,很多人认为你作为盲人就应该是盲人的权利倡导者。没错,我从来没有反对过跟盲人相关的权利倡导,也没有反对过跟残障相关的权利倡导。但是我觉得,我并不是一个倡导者,我更多的是一个研究者。这就涉及你怎么去定义自己,并不因为你有了残障这样一个身份,就一定要围绕它去定义你的人生,和你在社会中公共生活中的姿态。这是我从自身出发,首先要提出的对于残障的一个挑战。因为现在凡是残障人进入公共领域,或者说公民社会,很多时候都担任了残障权利倡导者的角色,但是我觉得残障这个问题很复杂。
再举一个例子,有很多人特别期待社会模式对残障支持的完全实现。比如坐公交车的时候,盲人不知道来的是什么公交车,很多人期待能发明这样一种公交系统:车站有人或者有设备报站,告诉残障人来的是哪辆车;或者车上有一个设备,与残障人手里的遥控器或手机app连接,只要23路来了,就有喇叭会提示你,你的手机可能也会告诉你。他们期待这样一个东西,因为觉得这样就取消了障碍,那么涉及到的投资就由政府——公共服务提供者来承担。
但是我在英国上学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这样一个系统,我也可以坐车。我等车的时候,拿着盲杖,听到车来的时候,过一会儿就轻轻挥舞一下。过路的小车不会停止,而公交车都会停下来,问一下我。这个模式让我感觉很舒服,当然效率可能不够高,但我觉得这是一个更好的模式:第一我觉得更安全,不存在手机没电这种情况;第二我觉得有人和人之间的交流。我觉得一个好的社会其实是大家都有这种意识,并且知道怎么和他人相处。所以,把残障权利倡导推在最前面,当然能促进好的社会的实现,但更应当考虑的是,他本人对于整个社会意味着什么。
三
实现“融合教育”,现在我们面临哪些制度和文化障碍?
接下来,继续我的分享,可能有些内容相对抽象,但我觉得还是挺重要,也许对于咱们PEER的挚愿者项目,能有一些可供讨论的资源。
我先说一下“能力主义”。能力主义从两个方面否定了残障人,其一是资格,其二是结果。因为你的能力不行,所以觉得你没有这个资格,换句话说,因为你能力不行,我就没有拿你当人看。比如我们常常说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然后由三段论推知能者多得……当然这里可能存在我的曲解,但我确实认为存在问题:似乎因为你能力不够,所以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方面,你也没有足够正当的理由。现实当中很多时候会过于强调人的天赋,而忘记了每个人的天赋其实都是综合各方面的一个结果,如每个人的社会经济状况、所处环境、运气都很不相同。一个人最终体现出来的能力,是慢慢发展出来的,并不是天赋就能简单说明白的。所以,我觉得有的时候,教育系统的实践者忘记了去思考能力是怎么形成的。
就心智障碍者这种比较极端的例子而言,这里面临的更大挑战是,他们到底有没有相应资格。对于这个群体来说,我们往往先需要解决资格问题,再回过头来看他的能力到底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关于资格问题,我固然认为人生而平等,但现实中并没有这么简单。
大家都知道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他提出了“无知之幕”的假设,认定每一个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人的基础是他有能力参与,所以没有把心智障碍者等纳入进来。虽然说理论是抽象而形而上的,但事实上,这样的理论对于现实世界的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整个制度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没有把心智障碍者等认知能力不足的人纳入其中。那么,这里就存在很大问题;我至今也没有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
有的讨论将此延伸到了动物权利的议题。就是说,如果心智障碍者,或者没有思维能力的人也获得平等权利的话,那么某种程度上也提示着万物生灵皆平等。这可能推得太远了,但确实反映出,当我们在讨论一个认知能力很低的人的社会地位、资格和人格尊严的时候,存在着对现行秩序的很大挑战,大到我们可能要把整个人类社会正义的讨论边界向外扩展的程度。所以我觉得能力主义的扎根一点儿不比性别主义、反犹主义等来得浅,这真的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讨论技术的问题,现有的教育系统里面工业生产模式的教学方法是不合适的。如果实行基于实践的学习——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去发展能力,得到必要的指引——我觉得这是更友好的。不过,技术方面我不想做太深入的讨论,因为我也不是一个一线的实践者;二来,我觉得这还是需要每个人去不断地摸索。但是我想说,技术上的探讨需要一个制度框架的支撑。当前的制度中,除了能力主义之外,制约我们新的探索的另一个障碍则是:人们总是希望那些富有挑战的改变是“即插即用”的,像个U盘那样。
如何理解呢?我举一个例子,对于心智障碍者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现在许多学校会说没问题,但是需要家长掏钱购买服务。比如当自闭症或多动症扰乱课堂秩序的时候,有相应服务人员可以进行安抚或者将孩子带出去,以及当孩子学习跟不上的时候可以进行辅导。有的人则认为这种制度是不合理的,因为让家长掏钱了,而应当由政府来购买此种服务。但我仍然觉得这是不正当的一种举措,因为这样的话,似乎提供好的教育和支持,不是在学校的职责义务范围之内。
我曾经认识一个公益领域的前辈,他后来转型去做商业,就是给学校提供这样的服务,他将这个服务概括为“USB模式”——就像一个U盘插到学校上,然后学校就能接受残障学生。我觉得这是有问题的,它可能是一种过渡的措施,但肯定不是一个长远的办法,这种模式需要有退出机制。
所以目前教育公益进展艰难,有的时候也是因为整个教育系统被制度框架固定得太死板,大家认为很多东西是必须、必然的。如何更好地跟制度进行对话,我不知道怎样更好地去推进,可能有多种方式。像在座各位做的事情,我觉得是很好的尝试。
另外还有一个障碍就是缺乏共识和同理心。我举一个例子,近些年大家看新闻的话,可以看到很多自闭症的儿童,被学校的普通儿童家长联名驱逐;前阵子就有一位妈妈因为自闭症的孩子在学校受到欺凌,然后带着孩子和腹中胎儿一起自杀。这样的事件的发生,我觉得就是因为大家对相关事情缺乏最基本的共识。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人们缺乏共识的程度可能比近期曝光出来的这些事件所反映的还要严重。从家长们的角度来看,他们是担心残障儿童可能会有攻击性行为,从而影响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这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我完全能够理解这种立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但问题在于,大家把这件事情谈论得如此堂而皇之,而在背后缺乏一些基本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缺乏每个人在社会中生而为人的共识——这种共识是如此的基本、简单、不值一提,但是一旦缺乏它,后果又是如此巨大。
四
残障作为议题能为我们的教育提供怎样不同的角度?
提到这里,我们先回到之前所谈的社会模式的问题,社会模式强调要让社会去承担责任。如果我们把残障归结为责任的问题,期待着谁来承担改造环境、让残障人过得更好的责任,那么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败,这是把原本的理想化的社会工程,变成了关于责任的讨论。
当时提出社会模式的很多学者是马克思主义者,这些学者认为,残障人相当于经济上被压迫的那个群体,因此所谓社会责任是基于阶级的。但是据我自身的经验,我并不这样认为,残障人中确实有经济状况很差的,且确实存在被压迫的状况,但很多时候,残障人的经验是更复杂的,不仅仅是受压迫这么简单。
残障人不像其他的弱势群体,比如那些多元性群体需要的更多的是平等的认可,希望不要在制度、态度上被排斥。但残障人不同,他们还需要别人做的更多一步,也就是需要支持。比如说现在的公交车没有不让我乘坐,但我乘坐起来就是很困难,所以需要周围人的支持。这个时候并不是受到了某个阶级的压迫。
所以我觉得社会模式是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它并不能回答很多复杂的问题。不过,它还是能够提供一定的资源,比如当我们反思一个人发展得不好的时候,会指出可能是我们的教育制度、方法存在问题,而这是非常重要的反思。或许残障人士或者边缘群体所涉及的教育权的改革,能够为整个教育系统的改革提供一个很好的机遇,这其实就是更大的一个视角了。